Friday, October 14, 2011

兴业侨丰准洽并 国行限期3个月

(吉隆坡14日讯)兴业资本(RHBCAP,1066,主要板金融)和侨丰控股(OSK,5053,主要板金融)洽并案获国家银行放行,双方需在3个月内完成洽商。


 两家公司同步向马证交所报备指出,国行给予3个月洽并期限,若有任何进展将再向马证交所汇报。

 兴业资本上月29日向国行申请,欲与侨丰投银、侨丰控股及后者大股东,针对合并进行洽商。

 侨丰投资银行(OSKIB)总执行长兼执行董事余清福曾在受访时披露,双方合并后可在投银业务形成互补,晋升国内3大投银之一。

 当时他指出:“合并可为侨丰投银增值,兴业也可透过侨丰渗透新加坡市场;合并后投银业务市占率有望超越联昌证券现有的10.5%。”

 目前,侨丰投银业务遍布大马、泰国、印尼、新加坡、柬埔寨及香港,同时还在中国设有办事处。

 在这之前,兴业曾开放与国内其他银行协商合并,马银行和联昌集团曾在5月底获国行批准洽商,期限亦是3个月。

 尔后因新股东高昂代价入股作祟,两者同在6月23日各自宣布,中止和兴业资本针对潜在合并计划展开的洽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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